关于申报2014年度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04浏览次数:143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支持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促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根据《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暂行办法》(甬政社联[2004]7号)的规定,自即日起启动2014年度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1.我市社科工作者或以我市社科工作者为主创作的具有较高学术和应用价值,且出版经费困难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著作。包括优秀基础理论著作、优秀应用性著作和优秀科普读物等。
2.哲学社会科学译著、教材、通俗读物、资料论文汇编,以及申请者与国(境)外作者合著的著作或在国(境)外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原则上不列入资助范围。
3.出版资助申请分两类:重点资助出版和一般资助出版。重点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由市社科院(市社科联)指定的出版社统一出版,并承担全额出版费用。一般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由作者自主选择出版社,作者凭出版合同,到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办理出版资助经费手续,每部为人民币1万元。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和申请著作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我校著作权所有者;凡与校外人士合作的申请者,我校作者必须是该著作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凡由我校多名作者集体创作的成果,应以著作出版时封面署名的作者名义集体申报,如果以其中一位或者几位作者名义申报的,须经未列入申报名单的作者签署书面意见,并表明其著作权不存在任何争议。
2.申请者必须已经完成全部书稿,即可交出版社进入编辑出版程序。
3.同一申请者在同一年度只能提出一项申请。
4.同一申请者的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同时申报省和市出版资助且同时获立项的,市级所立项目即自动取消。
三、基本要求
1.申请著作必须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国家出版政策规定。
2.著作申请实行个人申请、专家评议、择优资助的办法和程序。作者可同时申请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
3.申请著作的文字量一般应在15万字以上。
4.申请一般资助的著作,须按受理机构的要求,统一开本和封面设计,封面左上方标注 “2014年度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字样,开本为710×1000mm/16。
5.申请著作需本著作研究领域内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推荐(见附件1),并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
四、申请材料
1.申请者填写的《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附件1)一式4份,申请表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
2.《著作内容提要(活页)》(附件2)一式11份。活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及其工作单位的名字和相关信息。活页用A3纸打印、装订。
3.符合学术规范的完整书稿清样2部,包括前言、后记、、注释、主文和完整目录。书稿中不得出现作者及其工作单位的名字和相关信息。
4.可反映书稿或其组成部分水平的其他材料(包括奖励情况、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复印件1份。
5.《申报汇总表》1份(附件3)。
6.申请表、活页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申报材料在本通知中下载。
五、出版时间要求
经评审列入重点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作者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完成修改,并将电子稿交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科研管理处。列入一般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作者须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出版,并将样书30册交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科研管理处。
六、我校申报受理时间自即日起至4月2日,由学院统一送交校科技部,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陈一女   电话:88222075
 
校科技部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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