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宁波市甬商研究基地、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研究基地第一批预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1-17浏览次数:18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宁波市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甬社科院联〔200923号)以及宁波市社科联(院)关于宁波市社科研究基地建设的最新要求,现启动宁波市甬商研究基地(重点基地)、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研究基地第一批预研究项目的征集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市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研究将立足宁波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突出地域特色和产业优势,服务学校学科建设与科研发展,推动团队凝聚,促进成果转化,围绕基地建设目标,精心组织项目研究,开展调查研究,发现真问题,开展真研究,解决真难题,服务宁波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
二、预研究项目设计及申报要求
根据宁波市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报与立项采用“1+N”模式,即每个基地第一批项目仅开展一个重大课题项目研究,其重大课题下设若干子课题(原则上少于10个),以上子课题均发文列为市社科规划一般课题。请申报的老师围绕各研究基地重大课题做好子课题预研究申报工作。
(一)宁波市甬商研究基地(重点基地)重大课题:宁波平台经济典型企业案例研究。
1)每个子课题项目仅针对1家平台经济典型企业开展案例研究。平台经济典型企业选择标准:具有典型性、创新性和重要性,即对宁波经济转型升级、技术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具有重大的影响或发挥引领作用;平台企业覆盖面大,整合资源能力强,平台企业的市场渠道多、前景广阔,平台信息服务高效、便利,平台运行良好、优势突出、特色明显,对宁波平台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2)子课题项目设计与申报时,须确定研究的大纲(具体到三级目录)、决策建议稿的题目及大纲。最好提供企业案例研究的样章,或决策建议稿初稿。
(二)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研究基地重大课题:宁波市海域使用权市场流转及交易体系建设研究。
1)子课题项目应围绕宁波市海域使用权市场流转及交易体系建设中涉及的海域功能区划、海域价格评估、海洋市场准入、海域收储、海域招投标制度、海域交易市场机制及一二级市场建设、海域海岛使用补偿、海域市场交易机制建设中涉及的政策、法律问题等方面问题设计研究内容,项目设计应内容明确、方法科学,结合宁波实际,对宁波推进海域使用权市场流转及交易机制建设、提升海域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2)各子项目设计与申报须确定研究的大纲(具体到二级目录)、决策建议稿的题目及大纲。最好提供项目研究报告的样章,或决策建议稿初稿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宁波市甬商研究基地(重点基地)
1)申报老师须填写《宁波市甬商研究基地第一批预研究项目设计论证表》(见附件1)一式3份,并将电子稿通过门户网站邮箱发至商学院黄文军老师处。
2)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4年2月12日止。
3)联系人(电话):黄文军(13586594862665140
徐侠民(13586568489666458
(二)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研究基地
1)申报老师须填写《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研究基地第一批研究项目设计论证表》(见附件2)一式3份,并将电子稿通过门户网站邮箱发至商学院刘春香老师处。
2)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4年2月24日止。
3)联系人(电话):刘春香(13967861881671881
徐侠民(13586568489666458
 
宁波市甬商研究基地
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研究基地
校科技部
201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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