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1-14浏览次数:7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2014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启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立足宁波、突出地方特色,围绕宁波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服务中心和大局、服务社会及大众中的作用。
二、课题类别
2014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分为:指南课题、自选课题、共建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等四类。学校推荐指南课题、自选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三类。申请人须在申请表中的课题类别选项中做出明确选择(不包括共建课题)。
1.指南课题指是根据宁波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确定的研究选题。申报者须依据“2014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选题指南”提供的选题及要求,紧密结合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紧密结合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的决定,认真进行设计、论证和申报,不要任意改动题目,也不加附标题。申报此类课题的研究者应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和决策咨询意识,加强与实际工作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通过科学扎实的调查和实证分析,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2.自选课题是在“2014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选题指南”以外的领域,申报者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自由选择申报的课题。自选课题可以与自筹经费课题兼报。
3.申请自筹经费课题项目,须在申请表中填写资金来源,并由提供资金方做出承诺。
三、申报要求
1.课题立项向有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倾斜。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构成倡导跨学科组合,高校、研究机构和实际工作部门联合。鼓励对重大现实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研究。
2.不同类型课题需有相应的成果形式。指南课题的成果形式必须是决策建议稿+研究报告,其他类型课题的成果形式申报者可以自主选择,可以是研究报告+论文,也可以是决策建议稿+研究报告。
3.不同成果形式的结题方式和经费资助具有差异性。指南课题研究经费为15000-20000元,自选课题研究经费为10000-15000元。成果形式为决策建议稿+研究报告的,决策建议稿一般控制在4000-5000字,经《宁波社科简报(决策参考)》录用即可结题。
成果形式为论文+研究报告的,论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并提交研究报告后即可结题;论文发表时的第一作者必须为课题组长,论文内容须与课题设计相一致。
4.指南课题须在当年10月20前完成,其他课题完成期限由发布方视情况与申请人在研究协议书中确定,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结题。
5.《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必须严格按照申请表中的提示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得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填写的内容和字数不超出表中提示范围。
6.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相同内容已列入省级和国家级相关研究课题的、承担本市年度社科规划课题未按期完成者,原则上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1.《课题申请表》(附件2)一式3份,务请申报人明确填写申请表中“第七”栏中的情况;《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11份,附上述电子表,申请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论证活页》不得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填写的内容和字数不超出表中提示范围,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2.《申报汇总表》(附件4)1份及电子文档;
3.我校申报受理时间自即日起至2月25日,由学院统一报送校科技部,逾期不予办理务请各学院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资格逐个进行审核,同时认真审核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
联系人:陈一女   电话:88222075
 
校科技部
201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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