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宁波市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7-14浏览次数:6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甬教德〔2013〕222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研究,根据宁波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类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各高校重点推荐对象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党务管理干部、辅导员等,其他教职工也可参与申报。
2.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项目已获其他科研项目支持;
(2)申请者有各级各类逾期未结题项目或项目被撤题的;
(3)项目负责人目前仍有在研两项及以上的市级(包括本研究会)以上科研项目。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本项目为限项项目,我校申报指标为5项。项目分为立项资助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其中立项资助项目又分为一般资助项目(15-20项,资助经费额度每项4000元)和重点资助项目(项目数、资助经费额度另定);立项不资助项目数量若干,不予经费资助。在立项项目中,择优向市社科联推荐。
三、注意事项
1.课题指南见附件,可根据课题指南拟题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
2.结题形式为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论文要求至少在C类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报告则须经专家评审后被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采纳或书面认可;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1.填写《宁波市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科研项目申报表》(一式3份)和《宁波市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科研基金项目专家评审表》(一式5份)的相关内容,其中专家评审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项目组成员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背景材料,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均用A4纸打印,附上述电子文档;
2.《单位汇总表》一式1份,并附电子文档;
3.我校申报受理时间自即日起至9月1日,由学院统一报送校科技部,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陈一女   电话:88222075
 
校科技部
201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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