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证据”,人们往往联想到司法刑侦。在一般人看来,人文研究跟“证据”无关。事实上,用证据说话是一个学术铁则。回顾近代以来中国人文学术研究视界的嬗变,不难发现“证据”不独与治学理念、方法密切相关,而且“证据法”嬗变已然成为“古代-现代”学术转型和东西方治学理念碰撞、调试的见证。 “对于一切迷信,一切传统,只有一个作战的武器,就是‘拿证据来’!” 晚清以来,科学与考据、史学、国学关系的讨论此起彼伏,而莫不以“科学主义”精神为旨归,实质则是如何将“科学”——这一从西方引渡来的“先进”范式,作为一种“精神”和“方法”与传统学术研究相结合,重构符合现代知识生产话语需要的学术话语和评断标准。最典型的是史学。 在新史学的几次变革中,就如何看待和扩充史料而言,不以新史学自居但成为公认的“新史学的开山”的王国维,郑重提出“二重证据法”:纸上材料与地下材料,相互补正。这成为转移一时风气的治学之法,为古史包括文学研究打开了新局面。陈寅恪曾对此“二重证据”的创新特点以“三目”概括:“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旧籍”、“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的相互渗透参证”。即使对“二重证据法”颇有微词的黄侃,在发表“中国学问的方法,不在于发现,而在于发明”观点的同时,也积极呼吁:“所谓科学方法,一曰不忽细微,一曰善于解剖,一曰必有证据。”可见,强调学问研究的“证据”,已是当时的普遍学术风气。 进一步推动“证据科学”方法的是胡适。胡适从美国带回源自达尔文的科学实验方法,强调:“对于一切迷信,一切传统,他只有一个作战的武器,就是‘拿证据来’!”胡适特别注意证据的可靠性:“我们对于‘证据’的态度是一切史料都是证据”,但是史家还要追问证据来源的可靠性,即何人何地何时发现并提供此证据。胡适有关科学实证的思想和方法在当时起到了广泛的启蒙作用,蔡元培便称其书所用“证明的方法”为后来的学者开启了法门。 “证据”是始终隐匿于中国现代学术发生与发展中的治学线索 若将“证据”问题纳入人文研究之对象与方法、材料与范式的更大维度去考察,便会发现:“证据”不仅仅是科学实证主义风潮下的个别方法实践,而且是始终隐匿于中国现代学术发生与发展中的治学线索。 继王国维古史研究的“二重证据”法和“古史辨派”之后,人文学术研究的“证据”搜求范围迅速扩展,民俗学、神话学、人类学、考古学等新资源,不断成为研究的新证据被采用,新的范式也在不同学科应运而生。20世纪80年代,西学浪潮劲风之下,“重回乾嘉时代”思潮开始暗涌,考据之风悄然重启。90年代出现了“国学热”和“南北二陈”(陈寅恪、陈垣)热,“考证”一词居高不下,考据之风再次盛行,学界出现了“三重证据”和“新国学”的呼声及大量学术实践。进入21世纪,实物和图像证据效力的重新发现和运用于人文社科研究,不独新世人耳目,更重要的是,开启了重新认识文化大传统的法门。由此,兼容文化大传统和文字小传统的四重证据法的学术目标,就是要超越文字传统和现代学科建制局限,以更具文化整合性的世界眼光和整体性视域,重新发掘、重构和阐释被文字叙事所遮蔽或被遗忘的历史信息与更为深远的文化传统。 强调人文研究的证据性,对遏制“假、大、空”的劣性学术成果有积极作用 “证据”不仅是中国现代学术发生与发展中的治学线索,进一步在我们反思20世纪初的实证史学和现代性话语得失的同时,如何促进今天的人文研究不落入“伪问题”泥淖?今天显得十分重要。 就学理而言,“证据”本质即哲学认识论和符号学问题,待证事项的证成与呈现依赖于证据多寡、可靠性及其证明力,而某些证据被特别凸显或遗忘,实际是人为性知识等级区分、排斥、认知概率与认同等因素使然。 强调人文研究的证据性,又与当下加强学术规范建设、严谨对待学术生产旨趣相呼应,在一定程度上对避免过度阐释和遏制“假、大、空”的劣性学术成果有积极促进作用。史学研究的方法要义在于证据说话,人文研究,固然重在思想,但“自圆其说足矣”之说,亦实在贻误后学。为了避免过度阐释和遏制空言臆说,人文研究理应强调“证据说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