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宁波市智慧城市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05浏览次数:737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市智慧城市规划发展研究院通知,为推进我市智慧城市建设研究工作,结合智慧城市建设中心工作,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现面向全市开展2014年度宁波市智慧城市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目的
    2014年度宁波智慧城市研究课题立项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智慧城市的决定,立足宁波地方特色,着眼全球发展趋势,以促进城市转型发展为主线,以推进智慧应用建设和智慧产业发展为核心,进一步增强课题研究在引领智慧城市建设,更好服务群众生活品质改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申报要求
    课题立项向有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研究团队倾斜。课题组成员构成倡导以信息技术、城市规划和产业经济专业为主体,跨学科组合,高校、研究机构和实际工作部门联合。鼓励对重大现实问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多学科、全方位的综合研究。
    三、成果要求和完成时间
    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研究经费为1.5万元。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后即可结题,论文发表时的第一作者必须为课题组长,论文内容须与课题设计相一致。如能形成决策建议稿,且被《宁波智慧城市建设简报》录用,再增拨1万元研究经费。
     课题完成期限一般截止到2015年6月,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究任务。
    四、申报条件
    (一)所有项目市内外相关高校及研究机构均可参与申报。
    (二)选题须符合研究院发布的课题申报指南的要求(见附件1)。
    (三)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申请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且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课题研究。申请人须在本单位指定期限内向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综合与标准研究室报送全部申报材料。
    (四)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课题申报表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签署明确意见,同时,如申请人承担了本院其他研究课题,按合同期限应结题而未结题的,原则上不能申报。
    五、申报受理及要求
    (一)申报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5月13日为止,由学院统一报送校科部,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报者须提交《课题申报表》一式两份(须原件)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十一份,申报表和设计论证活页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单位汇总表》一式一份,并附上述电子稿。

(三)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联系人:陈一女       联系电话:88222075

 

                     校科技部

                                         2014年5月4日

附件1:2014年度宁波市智慧城市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2014年度宁波市智慧城市研究课题申报表.

附件3: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附件4:2014年度宁波市智慧城市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点击查看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