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浙社科联发[2014]10号通知精神,2014年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和社科普及出版资助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三贴近”原则,努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浙江人,用优秀的历史文化教育浙江人,用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鼓舞浙江人,用“最美精神”、“最美现象”激励浙江人,不断提高公众的人文社科素养,为加快文化强省建设和“两富”现代化浙江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申报内容及要求 1、社科普及课题申报重点内容:①宣传解读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俗理论读物;②宣传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真谛要义,全面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实践,充分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前景的普及读物;③纪念建国65周年红色读物;④弘扬浙江精神,激励浙江人民创业创新,建设美丽浙江、“最美浙江”的相关通俗读物;⑤浙江地方历史文化通俗读物;⑥关于创新社科普及宣传渠道、方式、方法的调研报告。 社科普及课题应充分体现主旋律,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可读性,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富有哲理和情趣,为公众所喜爱。课题最终成果一般为科普著作或读本(字数不少于3万)。 2、社科普及出版资助申报项目:原则上是2010年以来省社科联社科普及立项课题成果,且在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尚未正式出版的科普著作、读本。此外,经推荐单位组织专家评定为优秀的非立项课题的科普读物,也可申报。 一般的学术研究、对策研究、工作研究等方面内容和自然科学普及读物,不列入社科普及课题和社科普及出版资助项目的申报范围。 三、申报类型及经费 1、社科普及课题分为三类:重点课题、年度课题、立项不资助课题。重点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为10000元,年度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为5000元。达到课题立项标准而自愿筹集经费的,可作为立项不资助课题。 2、社科普及出版资助项目分为两类:全额资助项目和部分资助项目。 (1)资助要求。申报全额资助出版的科普读物,经专家评审为优秀的,由省社科联统一组织出版,同时立为省社科规划一般课题。申报部分资助出版的科普读物且经专家评审为优秀的,原则上由省社科联统一联系出版社出版,如项目负责人在出版时间上有特殊要求的,需经申请批准,且在项目立项一年内完成出版(出版数量至少为1000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立项。部分资助项目的资助额度为15000元,出版后一次性拨款,书稿出版后送交省社科联30册样书。 (2)申请条件。出版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著作权属多人时,由主要撰写人或主编提出申请,并须有全体编写人员的签名,著作权必须无任何争议。 四、申报材料与要求 1、学校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1日,逾期恕不受理。 2、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2份),活页(一式6份),申报立项不资助课题说明(一式2份),《汇总表》一式1份,申报出版资助课题的同时递交装订成册的书稿3部(匿名)。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并附上述电子文档。 3、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承担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报今年的社科普及项目。立项项目一般应在一至二年内完成。 注意:学科分类一般情况按以下填写: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宗教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历史学、外国文学、中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教育学、体育学、图书情报学、文化学、艺术学等。 联系人:陈一女 电话:88222075 校科技部 2014年3月25日
附件1:浙江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