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省级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25浏览次数:12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浙社科联发[2014]10号通知精神,2014年省级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浙江省社科联省级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出版由省内社科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撰写、且出版经费有困难的优秀社科学术著作。社科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实行自行申报、专家评审、择优资助。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出版方针和学术理论研究的“两为”方向,扶植具有浙江特色的优势学科和学术领域,着力培育“当代浙江学术文库”品牌,为繁荣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建设文化强省服务。
三、资助范围
2014年度出版资金资助对象是:在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尚未正式出版的社科类学术著作书稿(含系列丛书),包括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研究成果。
以下情况的著作不列入资助范围:
1、已被立项为国家社科项目、教育部社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及本省自然基金项目、浙江省科技厅、省科协项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浙江文化研究工程”项目以及外省(市、自治区)社科项目等省级(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成果的书稿。
2、社会科学译著、论文集、教科书、工具书(包括辞书)、科普通俗读物、资料汇编、外语撰写著作,以及申报者与国外人士合作的成果等。
四、资助类型
1、全额重点资助。根据著作学术水平择优选择,由省社科联统一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列入“当代浙江学术文库”,出版后提供作者样书。
2、全额资助。由省社科联统一在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出版,列入“当代浙江学术文库”,出版后提供作者样书。
以上全额重点资助和全额资助的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3、部分资助。部分资助的书稿由作者自行联系出版社出版,并在立项资助后2年内正式出版。省社科联根据出版合同复印件,给予部分资助。书稿正式出版时,封面及版面格式须按省社科联统一提供的样板印制,请在扉页显著位置标注“浙江省社科联省级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出版”字样,大32K纸印刷(不能统一印刷格式,必须在申报时说明)。出版后送交省社科联社团处20册样书。部分资助金额为每部书稿2万元。
五、申报条件
1、申报者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受委托的申报者须持有著作权所有者的委托书或法律证据,著作权属多人时,由主要撰写人或主编提出申报,并须有全体人员的签名。著作权必须不存在任何争议。
2、申报者已完成全部书稿(字数不少于15万字),且尚未正式出版。
3、申报者在申报时,必须有推荐单位的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必须客观、公正,有具体评价。推荐单位为市、县(市、区)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省社科联所属省级学会、民办社科研究机构,以及有关省级社会科学教学科研机构、省直有关部门等。
六、申报材料及时间
1、申报者填写的《浙江省省级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金资助项目申报表》一式2份(附电子文档),《著作内容提要活页》一式7份(附电子文档),(申报表、活页均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上、下装订)以及完整的匿名纸质书稿3部,包括前言、目录(至少到节)、正文、主要参考文献。
(特别提示:《著作内容提要活页》和书稿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等有碍匿名评审的相关信息。一旦出现此类信息,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参与评审。)
2、推荐单位的《2014年浙江省社科联出版资助申报汇总表》纸质稿1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3、能反映书稿水平的佐证材料一式6份(包括奖励情况、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
4、我校从即日起至4月21日止,申报材料由学院统一汇总送交校科技部,逾期不予受理。
七、注意事项
1、书稿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申报者在评审结果公布前,切勿自行出版所申报的书稿,否则将视作放弃申报。对产生不良后果的,省社科联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追究。
联系人:陈一女   电话:88222075 
 
                         校科技部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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